濰建工發[2010] 號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建工處(局)、市屬及外地入濰建筑業企業、有關建設單位: 為加強建筑市場管理,整頓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提高工程質量,搞好施工安全,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行業穩定和諧,為建筑市場各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根據《建筑法》、《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自2010年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筑市場春季綜合執法大檢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和范圍 1、檢查時間:2010年4 月20日至4月30日,為市區工程檢查及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自查階段;2010年5月5日至5月26日,為市檢查組對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抽查階段。 2、檢查范圍:全市范圍內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30萬元以上的新開工工程及跨年度在建工程(含裝飾裝修工程)。 二、檢查內容 1、基本建設法定程序中各類手續的辦理。 (1)招投標手續。 (2)施工許可手續。 (3)施工圖審查。 (4)質量監督手續。 (5)安全監督手續。 (6)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繳納。 (7)監理合同。 (8)外地進濰施工企業的注冊登記情況。 (9) 施工合同(總、分包合同)及勞務合同。 (10)勞務用工情況。 (11)農民工工資支付(施工現場維權公示、勞務工資月支付情況)。 (12)外地入濰建筑業企業備案(含資質證書、企業備案)。 2、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3)管理人員、技術工人持證上崗情況。 (4)施工現場管理情況。 3、安全生產 (1)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 (2)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情況。 (3)管理人員、技術工人持證上崗情況。 4、裝飾裝修(裝飾市場管理科自行組織) (1)裝飾裝修工程承發包手續。 (2)裝飾施工企業資質。 (3)施工許可辦理。 (4)工程監理情況。 (5)管理人員、技術工人持證上崗情況。 (6)工程款撥付、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7)裝飾裝修企業辦公場所,2009年企業業績情況,企業建造師及相關人員配備,企業參加培訓情況。 5、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 (1)繳費單據。 (2)施工合同。 (3)施工圖紙。 三、檢查重點 1、2009年發生拖欠民工工資行為的工程項目。 2、未在濰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外地入濰建筑業企業的工程項目。 3、二級建筑市場承發包合同。 4、被社會投訴的工程項目。 5、質量安全隱患較大或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項目。 6、工程建設中存在混凝土現場攪拌的工程項目。 四、檢查方式 1、本次檢查由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場管理科牽頭,市建筑工程管理處施工技術科、市建筑工程管理處裝飾市場管理科、市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辦公室、奎文和濰城建筑工程管理處有關人員組成綜合檢查組,負責市直在建工程拉網式檢查及各縣市區抽查。 2、檢查分兩個階段進行,自4月20日起對市直在建工程拉網檢查;5月5日起檢查組對縣市區、開發區的自查情況進行復查,主要檢查各地對此次檢查布置工作的落實情況;根據各縣市區提供的在建工程一覽表,檢查組對各縣市區工程抽查10-20個,對濰城區、奎文區、高新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濰城經濟開發區工程抽查不少于在建項目的40%。 3、檢查采取聽、看、查、議的方式進行,即聽取工程參建各方對工程情況的匯報,檢查基本建設法定程序中各類手續辦理情況,看有關資料證件,評議檢查情況。 4、檢查要邊查邊糾邊處理。對檢查中發現有違反基本建設法定程序,發包工程不招標,開工建設無許可,質量安全不備案,現場攪拌混凝土,私自入濰從事建筑經營活動,使用無資質勞務隊伍,拖欠民工工資,逃避各類規費尤其是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的工程將依法給予責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扣分、罰款、網上公布、清出濰坊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吊銷項目經理資格證書等處罰,檢查結果通報全市。 五、檢查要求 1、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要按照通知要求成立檢查組,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區域內的工程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堅持邊檢查邊處理,做到既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又保證檢查質量。各縣市區對自查情況要寫出報告,并附檢查工程匯總表,于4月30日前報市建工處市場管理科。 2、各縣市區建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聯系實際,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保證所轄區域建筑市場秩序的規范有序。 3、檢查中實施的行政處罰必須以明確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法規性文件為依據,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 4、檢查要注重實效,不走過場,堅持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切實解決建筑市場中存在的問題。檢查人員要廉潔自律,自覺維護行業主管部門的形象。 附:1、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繳納情況統計表 2、縣(市)區建筑市場檢查情況匯總表 3、濰坊市建筑市場綜合執法檢查表 4、外地進濰建筑業企業在建工程檢查登記表
主題詞:建筑市場 春季 執法 檢查 抄報:省建管局、市建設局
附表:2010春季大檢查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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